如何办理并户和分户手续
作者 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972 更新时间: 2007年10月12日
当您需办理分户手续时,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,我们将按以下规定办理:
1、 在供电部门业务人员现场查勘后,证实在用电地址、供电点、用电容量不变,且客户受电装置具备分装的条件时,则允许办理分户;
2、 在原客户先与供电部门重新签订结清债务的情况下,再允许办理分户手续;
3、 分户后的新客户应与供电部门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;
4、 原客户的用电容量由分户者自行协商分割,需要增容者,分户后须另行向供电部门办理增容手续;
5、 分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分户者负担;
6、 分户后受电装置应经供电部门的检验合格,由供电部门分别装表计费。
如果客户需办理并户手续,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,我们将按以下规定办理:
1、 在同一供电点,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个及以上客户允许办理并户;
2、 原客户应在并户前向供电部门结清全部债务费用;
3、 新客户用电容量(设备负荷)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报装容量之总和;
4、 并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并户者负担;
5、 并户的受电装置应经供部门检验合格后,再由供电部门安排重新装表计费。
6、 并户后应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。